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农业强国光明谈】何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我国目前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如何?“农业强国”对于重要农产品供给提出了什么新要求?本期《农业强国光明谈》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魏后凯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毛世平,一起了解我国如何守护粮食安全。
魏后凯在节目中介绍了目前我国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我国一直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自从“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底线被提出后,中国农业科学院每年都会进行测算,目前我国的谷物自给率保持在95%以上,我们的粮食安全有保障。但同时,粮食安全的潜在风险依然存在:首先是人口众多决定了农产品根基规模量大,容易产生巨大的市场动摇;第二是我国油料作物自给率低,部分品种依赖进口;第三是我国的饲料粮需求量越来越大,未来需要建立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来保障粮食安全。
毛世平分享了“农业强国”对于重要农产品供给提出的新要求。要保证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必须重视这几个方面:首先是科技,科技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目前我国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比如大豆产量的提升;第二要提升我国的抗风险能力,比如采取多方措施来增强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和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能力等。
访谈中,魏后凯和毛世平还探讨了如何提高农业竞争力、我国耕地存在的问题和治理措施等话题,点击视频观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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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强国光明谈】国产白羽肉鸡自主育种“突围”记
科学顾问
魏后凯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 研究员
毛世平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 研究员
联合出品
科普中国
中国农业科学院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中国农学会
光明网
总 监 制
宋乐永 廖丹凤
总 策 划
战 钊 邬震坤宋雅娟
导 演 组
宋雅娟 武玥彤 谢 芸
主 持 人
林佳欣
视觉设计
翟 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